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董事熊旭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熊旭晴先生因上级组织安排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熊旭晴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经营决策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洪余和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等《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长职权,直至董事会选出新一任董事长为止,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董事长的补选及调整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旭晴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960,000股,熊旭晴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熊旭晴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推动公司战略规划、重组整合、资本运作、内控治理、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熊旭晴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诚挚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