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特: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刘新宇辞职的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刘新宇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刘新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新宇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副总经理以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新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刘新宇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增补董事。刘新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刘新宇先生的专业素养、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对刘新宇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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